法院开庭半年了,告知说在公安补充证据,合理吗
这是不合法的
你好,法律不允许法院退回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法院可以径行判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宣告被告人无罪,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你好,建议向承办法官了解情况。
可能证据不足,建议聘专业律师交涉、辩护。
严重违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证据不足,应当作无罪认定。
公诉后再退回,没有明确法律依据。
建议先向承办法官了解具体情况。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案子处理的不合适
《刑事诉讼法》规定,庭审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因此,法院不能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