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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我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给借了外债说是买房子,当是一点也不知道,现在在二审中法官判决我要承担一半外债,这外债好几笔,有一笔的截止还清日期是2011年底,这个外债还需要还吗?还有另一笔是到2012年年底,那我如果2015年初债权人没和我要,那我还需要还吗?我怀疑借条是假的,申请法院鉴定,法院也不理我,现在终审了,所以请律师们想想办法谢谢您,需要申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ve19……(北京)
提问时间:2014-04-2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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