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请问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
请问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 遗嘱
我,王明(男,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出生,住辽阳县刘二堡镇中心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我是坐落在辽阳县刘二堡镇中心村楼房二间113平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在我百年之后遗留给我的大女儿王玉芹所有。
本遗嘱委托赵所江(现住辽阳县首山镇前进委)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有我收执,一份交赵所江收执,一份由辽阳县公证处收执。
立遗嘱人:王明
见证人:王丽
代书人:马长德
请问遗嘱执行人根本不知道遗嘱这个事情,,而且辽阳县人民法院由询问笔录,赵所江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情。。还有王丽和马长德都是辽阳县辽阳县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还有这三份遗嘱见证人 王丽的签名还都不一样,,,请问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xh198……(辽宁-辽阳)
提问时间:2014-04-20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