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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亲生子女的情况下恢复已解除的收养关系

关于有亲生子女的情况下恢复已解除的收养关系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我父母的唯一亲生子女,此外我父母还收养了一个福利院孤儿至成年后解除关系。现在我们一家都希望恢复收养关系,按照司法部《关于恢复收养关系可否申办公证的请示》,可不受《收养法》第六条(二)、(三)限制,但没有说可不受(一)即“无子女”的限制。请问我们家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恢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先生982……(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4-04-19 23:0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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