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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急急急!

劳务纠纷!!急急急!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公司已经五个月不给发工资了,我作为公司的出纳,把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章什么的拿走,只是想以此要回我的工资,这样做犯法吗?我就想知道犯法吗?具体有什么规定?谢谢啦.万分感谢。如果不犯法,我就打算这么干了。这公司太气人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W9628(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0-10-29 15: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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