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部门开厂时候就进厂,应聘的是师傅职位,在3个月后升为部门主管,经历了部门的各项,药水测试,成
这是可以仲裁的
1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赔偿金的,相关法条如下: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员工不胜任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则不用提前30天通知或以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若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给你,你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原合同就更换岗位事宜无约定的,公司不得单方决定变更,应与你协商变更,如公司单方变更岗位而使你的工资报酬降低、工作条件变差等情形,你可以被迫离职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你无相应证据,而是自动离职则无补偿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可以更换的岗位没有明确,劳动者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