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想咨询下公司员工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警察认定下来
一般就高原则
涉及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可同时主张,在上海一般采用就高原则,
该员工就医期间需要支付的医疗费应该由肇事者承担。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由公司垫付,公司垫付后,可依据责任大小来肇事方追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目前的情况下,该员工可以按工伤处理享受待遇,除了工伤待遇之外,还可以按交通事故向肇事方索赔。
至于医疗费,两边都可以处理。如果工伤事故里面报销了,则交通事故那边则不处理,反之亦然。不过交通事故是主次责,因此,能从工伤那里处理的,建议先从工伤中处理,毕竟工伤理赔中不考虑过错。
建议你方及公司都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处理此事,本人是此方面的专业律师,详情,可以与我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