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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遗产纠纷

遗产纠纷 本人母亲胡金花育有三子一女。长子朱耀林与三子朱耀富(无成家,无妻无子女)分别于1990年前和1995年前过世,由于母亲体弱多病且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至其2007年死亡之前的10余间,主要由妹朱根妹料理母亲的日常生活,其生活开支以及医疗费用由二子承担,他人并无尽到相应的赡养一曲。。现有长子朱耀林的子女来争隔其奶奶的财产,特此咨询此事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bxaxu……(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10-29 11:0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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