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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做,我该怎样做

公司这样做,我该怎样做 各专业人士,请问我该怎样做?本人在现单位工作了9年,自去年起每月工资是4100元,在今年发放8月份工资时,单位单方面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1100,加班工资3000两部分。(在不注意的情况下已签收)9月份工资仍分两部分。我该签还是不签?不签的话,后继我该怎样做?注(有签合同,去年签的三年期限,但合同上工资栏没标示数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HAY(广东)
提问时间:2010-10-28 21: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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