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学生在校内操场上做课间活动时骨折了,谁应承担责任?

学生在校内操场上做课间活动时骨折了,谁应承担责任? 我是一名小学老师,我班的一名女生在课间到操场上活动时,自已摔倒了,恰好,一名视力有问题的男生跑过来,没有及时发现该女生,绊在女生身体上,摔倒了,导致胳膊骨折了,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学校\女生\男生,谁应承担责任,责任如何划分,我作为班主任有没有责任,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军都山(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10-10-28 21: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