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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被女方骗感情、骗钱……要求女方赔偿(未婚先育有一名儿子,未拿结婚证)

被女方骗感情、骗钱……要求女方赔偿(未婚先育有一名儿子,未拿结婚证) 与一女子非婚生育一名儿子,可是准备拿结婚证的前提下发现对方与两名男子上床(此女人道德极度败坏),最后没领到结婚证!

事后,女方还与其中一名男性藕断丝连在一起期间,多次说与男子已经绝交了,利用本人对女方的感情,屡次回家看望孩子,本人还报销路费和住宿费(前提条件是女方必须如实回答已经与外面的男子已经不再来往,才报销费用),有一次还以没钱看病,本人也银行转账给女方(她自己有男朋友,还居然问我借钱,到现在也没归还)

后来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经过协商,儿子归父母其中一方带,并且签好协议书(跟父亲,不用母亲一分抚养费;跟母亲,不用父亲一分抚养费),儿子归女方!

后来儿子交托给女方后,女方以经济为由,向我借钱租房子,说日后归还,但一分钱也没归还!

并且,女方出轨的事情发生后,承诺赔偿5万元作为感情损失(每年分期支付),写有欠单,也按有指纹和签名(现在也是一分钱都不支付,并且说一分钱都不给)

要求:现在儿子她带走了,以前利用感情骗的、借的到现在也没归还过一分,我想用法律的形式追讨我的损失

事情发生一年多,阴影对我构成严重的生活影响

她一脚踏几船的荒唐行为,和说过的感情赔偿和骗我付出的费用一共好几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cang……(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4-04-1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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