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求助

劳动争议求助 我于2007年10月入职参加工作,但公司采用每周44小时工作制,即每周上班5天半(周六上午算正常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现咨询,如果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2年多来累计的加班工资,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会支持我。另外,我是否需要举证单位要求我每周加班半天的证据,该准备哪些证据? 
谢谢老师指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招财猫880……(江苏)
提问时间:2009-02-27 17:2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