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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迫以个人名义写了公司的欠条

被强迫以个人名义写了公司的欠条 我公司与卢某签订了承包装修合同,后卢某又转包给陈某,甲方潘某恶意拖欠我公司工程款导致我公司没有能力偿还剩余工程款给卢某,卢某带十多人来公司酗酒闹事,以逼迫威胁形式让我公司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写了欠条十万元,并且欠条款项大于公司应付款项。期间还扬言要带我公司负责人去某不知名地方,要杀我公司负责人,并且对公司负责人拳脚相加,摔坏我公司贵重茶具一套,以暴力手段赶走我公司在职员工。 我公司现已报警,请问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公司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找甲方收取工程款,并应该以什么样的手段来处理卢某的恶意闹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nowya……(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4-04-16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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