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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广东南海人,因讨划外生育了1个小孩,已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并随妻子入户到湖南省永州市

本人是广东南海人,因讨划外生育了1个小孩,已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并随妻子入户到湖南省永州市 本人是广东南海人,因讨划外生育了1个小孩,已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并随妻子入户到湖南省永州市。现在已经过去5年,按规定可以迁回广东南海。但经咨询小孩的籍贯必须要跟我的1样才能迁回。但小孩籍贯所在地派出所却不肯帮忙更改,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4-04-15 23: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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