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患有不育症,结婚2年,女方提出离婚
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没有,对方自愿除外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依据《婚姻法》规定,你不能取得其他补偿。
没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