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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1个绿化公司老板,因为前几天刚刚招了1个5十2岁的员工

您好,我是1个绿化公司老板,因为前几天刚刚招了1个5十2岁的员工 您好,我是1个绿化公司老板,因为前几天刚刚招了1个5十2岁的员工。因为天气比较热,中午吃饭还好。下午做了不到两个小时,中间有休息两次。(先前1天回来车上呕吐,以为拉肚子)后来,中暑就在急救室,之后打了针之后出现昏睡或者昏迷状态,医院比较坑人就转到了ICU病房说情况比较严重。但是本身查询了所打针药物就具有昏睡和血压低的作用。昨晚就体温降到3十9点4,今早3十8度多。现在病情趋于稳定,今天才知道病人女儿亲口有说,有吃了5年左右的精神类镇静药物,患有间歇性的躁狂症。而我司招此人之前就有对其女儿和其本人说明,身体患有疾病的不能从事绿化工作,如果有隐瞒后果自负。其女儿也有说其没病,我们才录用他上班,如果同时作为临时试用工处理。请问这样我需要赔偿医药费么?需要的话需要按时赔偿百分之几。(其老家有买农村医疗保险)假如需要赔偿是不是扣除医疗保险之后再赔偿百分之几呢?   多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4-14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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