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房屋3处:
静安区石库门使用权房(户主是老四。户口有他老婆、孩子及奶奶,可能几年后要动迁)
浦东一处房产(爷爷当初厂里分配的,把本人及老三的户口迁入,爷爷死亡后,老三私自处理了此处房产)
宝山动迁房一套(因爷爷是本地人,故宅基地上分到一套动迁房后,引发了弟兄四人的分配不均)
人物介绍:
爷爷:本地人,已过世多年
奶奶:目前健在,但因生病,思维混乱
老大:因自己所住处要动迁,所以大家商量下,经济补偿
老二:无房产,没有得到任何父母的东西
老三:处理了一套浦东爷爷的房产后,又提出要平分宝山动迁房
老四:目前为石库门的户主,也提出要平分
先出现分歧:
1.浦东的房子是否属于爷爷的房产?
2.老三处理了浦东房子后,房款并无分给任何兄弟,是否还能要求平分?
3.老四已经得到一套房子,是否还能要求平分?
4.如果宝山动迁房平分,要求户口迁回石库门等待拆迁。如果经济补偿三兄弟的话,拿下宝山房产,如何给其他三兄弟分配?平分还是比例分配?还是只给老大?
5.石库门的使用权房子,是否属于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能否分割爷爷的那份份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wagai……(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0-10-27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