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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定的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个人签定的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此房屋属于门面房,但是前面有障碍屋,就是以前的旧房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拆迁。协议大致内容是多长时间交一次房租直到障碍物清楚以后方可随行就市加租,可是现在刚拆迁还没开始修路现在就要加租,而且加的很离谱,比左邻右舍的房子租金都贵很多,而且现在我的房租还有3个月才到期,协议是提前一个月通知,现在缺给我三天时间考虑。。和我一样大房子的是6万租金比我大的是8万,现在房主和我要8.8万还说是照顾了我。。而且到现在已经两年半租了中间已经加过一次租金,前几个月还想加我没同意。。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形成起诉吗?能赔偿我的损失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14860……(山西-长治)
提问时间:2014-04-13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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