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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房产出售房产的问题。

关于集体房产出售房产的问题。 本人于07年在常熟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子是由江南仪表厂开发建设给员工住的,后由于工程经营不善,房子对外销售,但是大的房产证上面写的房屋所有人为江南仪表厂,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面写的也是江南仪表厂,产别属于集体所有房产,本人是外地户口,户口也一直在老家,我想问如果此房我想出售应该怎么做?(我手上目前有的资料有房产证,土地证的复印件,还有当时与江南仪表厂签订的协议书,还有一些收据)我知道此房出售不受法律保护,但是由于诸多原因,所有需要卖掉,请问出售时公证是否有用?公证处给不给公证?整个流程应该怎么进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zy198……(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04-1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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