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浙江公务员考试政审双重户口问题
浙江公务员考试政审双重户口问题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小的时候是在A省a市生活,户口也是a市的,后来小学的时候就随父母到B省b市,为了中考和高考,托人在一个王姓人名下入了户,户主关系是外甥(实际上没有任何关系)。但是a市的户口因为不是迁移的就没有注销,还在父母的户口本上,之后到现在就一直用的b市户口了。大学又考回A省c市上学,户口也迁到c市学校的集体户口。今年报考了a市的公务员考试,已经过了笔试了,想问一下
1:政审填表的时候需不需要填写原b市户口上的户主?如果需要的话会不会被查出虚假信息影响政审和招录呢?
2:政审的时候会不会核查父母的信息,查父母的户口?如果是的话父母户口下还有一个同名的我,肯定会被查出是双户口,那会对政审结果和最后的招录有什么影响?
3:如果现在在体检政审前去派出所注销掉a市的户口,可不可以?会不会对之后的政审和招录有什么影响?
4:政审的时候可不可以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什么时机为好呢?是政审开始时主动交代,还是查到父母户口时交代或者查出来后交代?
主要问题就是:被查出来双户口会不会影响政审和最后的招录,现在注销后会不会也产生影响?现在很急,麻烦有过政审经验和专业的律师予以解答,谢谢!!!第一次提问,只有这么点分了,还请回答具体一些,悬赏分少的话我可以换成VIP提问,只要能确保回答准确性,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hysb(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4-04-10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