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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中的主债务及利息计算多少利率计,

追偿权中的主债务及利息计算多少利率计, 我十年前为某人担保向基金会借款8万元,后来该人到期无力偿还,本人被迫代为偿还本金8万,按1.2%计的利息26352元,按1.5%计的违约金我35064元。共计141416元,我现诉至法院追偿,   现法院法官认为该被告只要还141416元加上8万元本金按银行利率计从我代还款时至现在计的利息约5万元总计20万元即可。本人认为不对,本人认为利率应按1.2%,另外8万本金以外61416元也应计利息,是否正确,请教法界有识之士?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wg4057(广西-贵港)
提问时间:2010-10-26 00:3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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