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开发群发软件(如58同城,赶集网等大网站)并收取费用,后来顾客将软件用来发送非法信息,我有责任吗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是一名程序员,只是帮助开发相应的软件,而该软件并非是专门针对发送非法信息,那么你的软件就是合法的,而对方将该软件用于非法活动,你不应当承担责任;
2、再者是你收取相应的费用后,你们之间的相互订立的合同即履行完毕,那么你没有相应的后续技术支持或者后续任务,因此,你只对你的软件负责,并不对对方用该软件的情况负责;
3、但是,如果你知道对方用你所开发的软件进行非法活动,或者你为对方提供了该软件的前期业务,对方就用于非法活动,你再继续跟进予以技术支持或改进等,那么就应当对对方的非法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4、你可以将软件改进,并在你将来的业务签订合同时就将如果使用该软件进行违法活动等是否继续或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都加在你的合同当中,这样对你将来的业务或者软件开发等就会有一定的保障。或者,你可以将你的软件在改进当中加上一些特殊的码,如果用户使用该软件进行违法活动即可直接“触网”(与相应的有权机关的信息中心相联系,比如110。这不过是我的想法,因为不懂得软件开发,只是一个建议,是否能够适用或者能否实现都不知道。),这样双重保护你的开发软件的同时,也保障了你的权利;
5、再有,如果你们签订合同后,发现某用户使用你所开发的软件进行违法活动,你也可以向相应的有权机关反映或者举报,并说明情况,以撇清你的责任,或许你在以前的业务上的合同签订中没有注意到该类问题,建议在以后的业务中予以弥补或者加迷等;
6、以上是本律师的一些建议和个人想法,是否可行,请斟酌,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帮助,建议选为最佳答案。
这样的事是骗人的
首先,要看你你帮人开发网站群发软件是不是属于那中非法利用电台发射违法信心的软件,如果是就是违法。
其次,你如果知道他利用的软件惊醒违法活动,你还放任,在法律(理论上)上是构成共同犯罪。
第三,你的个人声明,在这个事情中不起什么重大作用。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不应承担责任的。
这个软件不是专门用来做违法的事情的,那就问题不大,比如手机也可以骗人,开发商就不用承担责任。
要看是否你有事前故意以及其他具体情况。
1、根据《合同法》、以及《著作权法》的规定,你提供的软件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一般是不构成侵权的。
2、至于他人使用该软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果你不知情,也即法律上规定的你没有过错,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你与他人签订了协议,要求其不得使用软件进行其它用途,如果他人用作其它用途,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你明知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继续为其提供帮助,第三人人可以追究你的侵权责任或者公安机关追究你的共同犯罪责任----帮助犯;
5、如有疑问,欢迎继续追问。
只要不是明知对方用于非法用途而开发就没有问题。
只要出售软件的目的 不是用于诈骗 你没有责任
不存在大问题?
1、你如果和他们没有共同诈骗的故意,你也不知道他们是为了诈骗请你开发软件的,你没有责任;2、我认为,你最好不要“在你的软件上面首先弹框提示“禁止将软件用于非法用途,否则引起一切后果与作者无关呢”的提示,感觉你有点明知他们要进行诈骗似的。
就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你自己不知情当然不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