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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宁,我想法律求助。。情况如下,当初邻居乙问我有没有认识有相关的人

我在南宁,我想法律求助。。情况如下,当初邻居乙问我有没有认识有相关的人 我在南宁,我想法律求助。。情况如下,当初邻居乙问我有没有认识有相关的人,帮忙介绍工作,后来听到甲说她能够帮忙介绍乙到某单位工作,然后就告诉邻居乙,之后就和乙一起去到甲的家里,甲说要给4X元,然后乙不放心,说他只认识我,不认识甲,就说要把钱交到我手上,让我给他写张4X元的收据,我再把钱给甲,再让甲给我写个收据,因为之前甲收过我1X的钱说帮我工作上的事情,因为她没有帮到忙,所以这次事情里面我就把上次的那1X除去了,给了甲3X的钱,她也同意了,给我写了张3X的收据。现在甲帮乙介绍工作的事情迟迟没有结果,乙催甲退钱,她答应退款,但是都是一拖再拖,现在乙说甲是属于诈骗,说要报案,但是他把矛头指向我,说他只能向我催要钱,没有权力举报甲,在这个事情里面我也是受害者,如果乙报案了,矛头指向我,我会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的啊?还有,如果我提前去报案,把甲写给我的收据拿出来。去追甲要回那笔钱。是不是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4-04-06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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