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与前房东签订了五年的门市租用合同,刚 满一年,房东把此房卖给了现房东,现房东要求我与他重新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我能签吗?(如果他不难缠,我可以和他签的,但他的条件很苛刻.)
       现房东说此房他买成300百万元,要求我得付10%,也就等于30万元的无息房屋安全使用保证金,况且我与前房东的合同之间并未注明得交房屋安全使用保证金的.这中途要求我交,我得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glin(四川-凉山)
提问时间:2014-04-05 22:3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