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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讨薪的劳动仲裁

关于讨薪的劳动仲裁 我为北京东城区一家单位做兼职翻译。在正式开始翻译之前,该单位负责人李小姐曾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我一份兼职翻译须知,让我签字并回传给她。我照做了。之前几个月工资都正常,但这个月原本980的翻译费变成了400。她给出的原因有如下三条:

1。有一篇稿子没收到。(该译文我在9月20日发出,电脑有记录,她没有收到也没有告知我没有收到,所以我当然以为她收到了。等到现在10月底结帐的时候,她告诉我没有收到。) 

2。文章内容有表格,内容过于简单重复,不能按照160块1000字付给我。(当时她发给我的须知上并没有规定说因为内容简单或重复,稿费要自动降低。) 

3。经过交涉,她又给出了一般翻译骗子常使用的伎俩,说我翻译质量内容有问题。(但是按照须知上清清楚楚写的,如果质量不合格,她应该我重新翻译,如果再不合格,她有权利让别的译者来翻译。但是我提交翻译后,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她发给我任何翻译质量不合格的信息,也没收到她的任何需要我重新翻译的信息。按照这样的规定,可以认定我的翻译质量合格。如果合格,她没有权利苛扣我的稿费。)

现在我的问题是,当初她发给我的那份须知可以当作劳动合同吗?或者我们这几个月以来稿件发送往来的邮件可以证明我们的劳动关系吗?

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我可赢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劳动讨薪者(上海)
提问时间:2010-10-2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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