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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协议问题!

合伙企业协议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中规定,企业表决规定1、“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合伙人选举产生,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有限合伙人股东所持股份4/5的人通过的选举产生。”2、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由有限合伙人股东所持股份4/5以上的人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
有限合伙人是一家我有占32%股份的股东,那我是不是可以否决所有决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源(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0-10-24 10: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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