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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我是外地户口,我老公已经在我的户口所在地起诉我离婚了,前天收到法院的电话,法院建议我提供在北京的长期居住证明,可以在北京执行调解、开庭,我有以下问题想咨询一下:
1、我们婚后又在郑州买一房产,首付不到15万,贷款30万。当时是我娘家借了10万打到我的卡上,但是没有多想,所以没有留下汇款凭证,这个10万在分割财产是能否归还?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2、我们是2009年结婚2011年9月生了孩子,孩子不到6个月大时,就交由我的父母代养在老家至今。我和老公的矛盾是在2012年的8月开始,我们就分居了,在离婚之前我父母带孩子的这两年多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吗?(注:分居这两年孩子的爸爸没有主动打过电话关心新孩子,而且也没有给过孩子抚养费)
3、如果财产分割,我们有一个房子和一辆北京牌照的车,至于存款怎么分割?(注:我没有我老公存款的任何信息)
4、如果在北京开庭审判,我也是长时间在北京工作,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是按北京的生活标准,审判吗?我还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5、关于对方支付抚养费及教育费,我是否可以建议第三方支付,这个需要什么条件?

以上问题烦请回复。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ngqu……(北京)
提问时间:2014-04-0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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