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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被人打伤,事发报案,经治疗后被鉴定为轻伤,请问为什么检查院还以证据不足作为理由不起诉?

被人打伤,事发报案,经治疗后被鉴定为轻伤,请问为什么检查院还以证据不足作为理由不起诉? 被人打伤,脑震荡,肋骨骨折,右手小指被生生撇段成粉碎性骨折,报案经过治疗后经公安机关鉴定为轻伤在追究其责任的时候为什么检查院老是以证据不足打回派出所是怎么回事?该怎么办作为受害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kywan……(四川-遂宁)
提问时间:2014-04-02 13:06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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