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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工伤纠纷

劳动工伤纠纷 本人于2013年10月9日,同南昌市印刷四厂签定劳动合同,同月11日开始工作。2013年10月18日凌晨上晚班时被印刷机将右手中指和环指压损,当晚是送往了新建县人民医院止血,当日上午10时左右转往南昌市第六医院治疗。但我想申请工伤认定,工厂不同意我做工伤认定,也不帮我加盖公章。劳动合同签定时只有一式一份,没有给我,复印劳动合同也要他们加盖公章。市劳动仲裁处须要得我一样也出示不了,问能有什么方法一次性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in220……(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4-04-02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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