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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补偿和安置权
公房拆迁补偿和安置权 我外公是南昌铁路局的一名铁路职工,其单位分配给他一套公有住房(有住房证未房改和购下),我从小一直与外公、外婆三人共同生活(1971年至今),外公1998年过世后外婆由其儿子领回家赡养至终,我一直居住在此套公有住房内,房租费由铁路房管所收取,近来南昌铁路局为改善铁路职工家属的住房条件准备把铁路家属区拆建成经济适用房,目前拆迁方与我家协商时称铁路公房只许铁路职工或职工遗孀方可享受,房屋同住人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和安置权,请问律师作为公房同住人是否有拆迁补偿和安置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bG9770(江西-景德镇)
提问时间:2010-10-23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