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8-9年前协商好赔偿方案后,8-9年后再出问题是否还需赔偿?
8-9年前协商好赔偿方案后,8-9年后再出问题是否还需赔偿? 8-9年前,我们家旁边有一群8-9岁小朋友在玩鞭炮,点不着。我弟弟当时12-13岁,刚好经过,他们就让我弟弟帮忙点。我弟弟帮忙点了,然后让他们散开,以免被炸到。看他们走开后他自己也就走到一边去了。后来有其中一个小朋友看鞭炮迟迟不响就凑上去看了,结果这时鞭炮刚好着了,飞起来的沙土到了小朋友眼睛里,他父母当时就带他去看病了,花了4-5千医药费,医好了。然后他们要我们家赔偿,经双方协商一致,我们家赔了1千多医药费,两家就算解决了这件事。就在8-9年后的今年2月,那个小朋友突然眼睛就看不清了,他父母带他去医院检查发现视网膜脱落,要开刀治疗,他们说医能证明是后遗症,所以要求我们负责大半部分医药费。当时两人都是未成年,事故发生时双方监护人都不在场。虽然鞭炮是我弟弟帮忙点的,但那个小朋友是在我弟弟叫他们都散开时自己凑上去看的,当时我们赔偿了,8-9年后我们是否还需继续赔偿,如果之后小朋友眼睛再出问题,我们家也还是要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邵茂丰(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3-31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