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 我房子于07年卖给同村人,目前该房子还未过户,房产证还在我这里 
1.由于占地赔偿,我想要回房子可以吗? 卖方拒绝协商
2. 我楼下实为5间,楼上为3间再加一个晒坝。除楼房外,偏房如厨房,还有一间放置其他东西的房间,还有农村的地坝等都未纳入合同
合同只谈到楼下3间,楼上2间。但房屋界限描述包含了所有房屋及偏房。合同内容未提及房屋面积
假如房子我无法要回,根据合同可否理解为除楼下3间,楼上2间,其余房屋、厨房、地坝等还是属于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rria(重庆-梁平)
提问时间:2010-10-22 17:4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