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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里有1个学生部门,专门没收东西,没收以后私下分了,从不归还

学校里有1个学生部门,专门没收东西,没收以后私下分了,从不归还 学校里有1个学生部门,专门没收东西,没收以后私下分了,从不归还,违规电器不算(学校规定),光插排1个月1个宿舍楼就要没收100个左右金额大约1500左右,请问这个部门犯法吗?是否应该解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4-03-27 10: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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