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公司犯罪

银行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职务之便骗取国家贷款资金

银行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职务之便骗取国家贷款资金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职工,暗箱操作,在贷款人,担保人完全没有到现场也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手操作,编造贷款资料信息与2008年5月30号贷款两万元。到昨天事情被发现时,而且是在公安部门的询问下才还掉了这笔贷款。在这个时候对担保人造成了极大地影响,担保人的买房按揭贷款无法办下来。房价也以每平方200元的被上涨,贷款利息也大幅度上调。显而易见给担保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他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该怎样把他定性呢?担保人的经济损失是否该由他赔偿呢?该信用社是否也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43791……(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0-10-21 22: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