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我家有一块地。2020年包给第三者,写了一份土地转让合同  内容如下:自2002年至2032年承包30年,自承包起,第三者承担国家的任何费用。下面是证明人的名字及手印、村委会的公章    现在,国家什么农业费也不收,反而有补助。我想要回我的地,行吗?如不行,能不能和他要承包费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李洪海(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10-10-21 14:2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