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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及赔偿的问题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及赔偿的问题 公司五年没有交社保,可以提出离职申请补偿金并且补缴社保费用吗?还是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我写的一份通知书不知道行不行?求专业人士指点,通知书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
     因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在————年——月进入公司工作至今,贵公司未给本人缴

纳社会保险。贵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故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通知贵公司于2014年——月——日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并要求结清本人工资、支付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补缴——年——月至今的社会

保险费用。
     本人保留向上级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的权利。
     
       特此通知!
       此通知一式三份,一份寄公司,一份送达公司,一份本人留底。
     
             通知人:————
              日期:---年——月——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78445……(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4-03-24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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