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人合伙开矿,没开几年矿山停了,现在要被政府征用了,我想问的是征用款我要不要给合伙人
这是要给的
那要看你们之前的约定和实际双方投资情况
你的合伙人会不会问同样的问题?本着诚信原则,按出资额分割
既然你自己也认为是合伙,有什么理由不给吗?
怎么说呢。如果他有证据证明你们是合伙关系。他可以起诉你。
如果确实为合伙投资经营,就应当按照合伙协议或口头约定分割征用款。
需要给
你们合伙之后,如未发生退伙情况的话,该矿征用款你的合伙人当然有份。另外,在办理征用手续时,你俩合伙人应当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