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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急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急 男方【甲方】汉族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女方【乙方】汉族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甲,乙方与自2011年5月28日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感情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存款,债务,抚养权,探视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关系期间两方共同财产,银行所有存款,银行账号    全部归乙方个人所有。
  三同居关系期间两房共同债务,解除同居关系后,所有债务归乙方个人承担。
  四儿生于 年月日,解除同居关系后归甲方抚养,乙方不需负担儿子抚养费【托儿费,医疗费等】所有任何费用,乙方可随时探望甲方抚养的孩子,甲方不得借故阻挠。
  五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五万元整。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七上述协议是由双方慎重考虑,反复协商一致达成,没有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的情况,内容真实无误,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一方违约,则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后 ,如甲方又反悔撕毁他的那份协议 ,乙方应该怎么办?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yo……(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3-24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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