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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反目成仇,却又无可奈何!!

不想反目成仇,却又无可奈何!! 我们住的房子本身没有产权证,只有一本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的地租薄,登记户主是我奶奶,面积是275平方尺。奶奶有两儿两女,两个女儿分别69年和76年出嫁户口迁出并搬离旧房,此后对房子不闻不理。几十年来我爸和我叔(已过世)的妻儿对房子修楫并扩建到现在260平方。奶奶于2004年自行搬到老人院生活,生活费和后来的丧葬费都由奶奶的积蓄支付,没动用儿女一分钱。日前房子拆迁,得到补偿款合共50万,两姑姑要求分割房子的补偿款,请问这样的情况,她们应该分得多少?怎样个分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rQ1414(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0-10-1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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