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1下…我在餐饮行业做收银员,上班快3个月了,然后辞职不干了…老板说扣1个月工资不给发
如符合法定条件,你可随时辞职走人。
如果你这个有试用期,那么你在试用期内随时可以走。如果你过了试用期,受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限制。但是不管是否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要走了,都不能不让你走。扣发工资更是不对。
如果你走劳动仲裁,需要1.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补发拖欠的工资,3.补缴社保
依据《合同法》规定,因为单位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要求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且不必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