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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村委会欠款近10年未还

村委会欠款近10年未还 2001年的时候,我们村组织农民搞蔬菜大棚种植,由于大棚建设的需要,村委会组织大家以个人的名义在农村信用社贷款4000元,这4000元贷款当时未发放给贷款人,而是村委会直接从信用社领取用于大棚建设的钢管购置,大棚建设完成后,村委会对这4000元的账务给我们进行了清算,我们家剩余800余元,但是至今未返还给我们,我们多次找村委会索要无果。
大棚建成后由于设置配备简陋、技术力量薄弱,当季冬天由于天气原因,大量蔬菜冻死,据称乡政府要向农户发放一笔救灾款,但是至今未见其踪迹,苦苦支撑了一年多后,蔬菜大棚随一次大暴雨付诸东流,我们家也因为大棚损失了将近10000元,由于土地被交换给其他人,家里失去了经济来源,债务迫使父亲在2003年的时候选择到广东打工至今。
建大棚过程中乡上组织人铲除了我家地里长势较好的玉米,乡政府承诺按照当时玉米价格折算后补偿;还有建大棚时工人在家里用餐的费用约2000多元,这两笔钱我们家也和乡上、村上多次交涉,均没有得到答案蔬菜大棚倒塌了,当时大家就传言说乡上会将欠我们的钱和信用社,用于抵消我们的贷款,因为政府欠我们的钱大于4000元,所以一直没有再去还款,直到信用社上门催款。
据母亲描述,当初的4000元,连本带利共计9000余元。这里我有三个疑问: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利息尽然高到这种地步,和高利贷没有两样;第二,村委会当时剩余的钱没有拿回去还款,而不知去向,让农民自己承担着贷款及利息;第三,蔬菜大棚属于省里投资建设的农业项目,大棚被雨水冲塌后尽然没有相关善后工作。
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感谢了!我有什么途径能要回政府欠我们的钱,第二,4000元翻到9000元符不符合常理,第三、政府要是还我们钱,是不是也该按照银行的算法,连本带利一起归还。感谢律师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anbo……(甘肃-庆阳)
提问时间:2010-10-19 14: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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