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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供暖纠纷

供暖纠纷 本人住单位公房,供暖费一直由单位提供。但单位于2002年破产,之后房屋归房管局。2008年5月我将房屋出售,现房屋物业公司将我起诉,让我补交2002至2008年的供暖费。请问:1、物业公司于2010年9月将我起诉,是否过了民事案件的诉讼有效期?2、我应怎样避免或减少缴纳供暖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upere……(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0-10-1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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