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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判给我抚养,但再婚后她在家生活得不开心,我又在外打工,她想回前夫爷爷家生活

我女儿判给我抚养,但再婚后她在家生活得不开心,我又在外打工,她想回前夫爷爷家生活 我女儿判给我抚养,但再婚后她在家生活得不开心,我又在外打工,她想回前夫爷爷家生活,我每月寄生活,可以不变更抚养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4-03-21 08:48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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