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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债人上门以有四个月,并切断电

要债人上门以有四个月,并切断电 要债人来家有四个多月了,就是不走,吃我家的大米。并切断电,还威胁住在我家的房客。我们多次打110。110来后也并没把电接上。只是例行公事到到就走了。当地110也没法,说经济纠纷不属于他们管,也没办法把他们从我家赶走.现在欠他们债的人也不在家.请问律师这种事该找什么部门解决.去法院告他们私闯下民宅有用吗?要债人这么做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ilcil(上海)
提问时间:2010-10-18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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