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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 家里的房子是属于父亲单位的福利房,九十年代房屋改革我花钱把房子全部买下,当时说好房屋的一部分就是我的,并一直(从小至今)与父母一起居住、生活,其他兄弟姐妹都已成家另住。当时政策是房产证上只能写父亲的名字,以后因为没想要分家,也想不到会有什么纠纷,所以一直没把房子过户。去年我同父异母的弟弟拿继母的一份遗嘱告上法庭,要求把属于继母的那房子(全部房子的1/2)给他自己。我咨询了一下律师,答是:房子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和我没关系,有遗嘱就得给人家,我得走人。
    请问:继母算不算处分了其他人的财产?我算不算是房子的共有人?我在这个家里算是什么样的角色?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d_wtb(北京)
提问时间:2014-03-19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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