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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妻2003年离的婚,到2009年底又回到我家,生活在1起,没有去办复婚证明

我和我前妻2003年离的婚,到2009年底又回到我家,生活在1起,没有去办复婚证明 我和我前妻2003年离的婚,到2009年底又回到我家,生活在1起,没有去办复婚证明。因感情和不来,去年6月份起至今,像这种情况,是属于事实婚姻吗?我去派出所反映情况,他们给的结果是管不了,你们的事实婚姻在,我该怎么才能把我前妻赶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4-03-19 12:0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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