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奶奶不愿将爷爷的遗产分给姑姑,是否成立?如不成立,她是否可以多要份数?
奶奶不愿将爷爷的遗产分给姑姑,是否成立?如不成立,她是否可以多要份数? 我爷爷奶奶有2个女儿1个儿子(儿子为我父亲),我大姑姑很77年就出嫁,二姑姑户口一直和我爷爷他们一起。后因我爷爷瘫痪,就回农村依靠和我父母过日子,与我父母生活8年后因病去世,当时我爷爷在市里有2套小单元房子,2套共计100平米,爷爷去世时没留下遗书。可后因城市规划,旧房子要拆掉换新。但有一政策是有机会买2套,多出的比市场价便宜,如要原来平方只能换回一套。奶奶让我父亲出资就申请2套房子,多花钱买了70平方。奶奶让父亲出资又把2套房子进行了装修,因为当时我爷爷去世时都没人提出要分房子,按我们农村习俗房子是归儿子,现在房子增值,爷爷也去世2年了,多买平方,装修都是在去年做的。但现在我二姑姑说要提出分爷爷的房子,。我奶奶还健在,她说不愿意分给几个姑姑,说她们没尽到女儿应尽的瞻养义务,爷爷生病后几个姑姑都没照顾过他们,也没给生活费给过二老,而二老随我父母生活,基本开支都是我父母出的。她还说他以后愿意跟随我父母度过晚年,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补充:另:我奶奶现在提出二个姑姑在我爷爷生前没对爷爷进行过照顾,也没给过赡养费,(因为我爷爷瘫痪14年都没自理能力),所以我奶奶想提出不愿如果我奶奶提出的二个女儿没尽赡养不成立,因我爷爷瘫痪不能自理,从我爷爷瘫痪后,日常爷爷的生活料理都是奶奶照顾,她是否能提出爷爷遗产她多要的要求?意把爷爷的遗产分给二个女儿,从法律上来讲是不是能成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za……(贵州-铜仁)
提问时间:2010-10-17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