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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黑龙江延寿县2010年10月3日四死两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请问:被人请来帮忙,受请客方所托酒后驾车为请客方送人与相向行驶大车相撞身亡。现场大车没有刹车痕迹,并且是被大车撞到了所行驶的另一方向的路沟里。造成了四死两伤的重大事故。事情发生在10月3日。请问:这样的情况责任该如何划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grh(山东)
提问时间:2010-10-1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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