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当初女方给男方返还的彩礼钱(身名钱),女方想要回,合理吗?
你好,这个要不回
这是不合理的
您好,不合理,法院不予支持。
合理。
不合理的
不合理
你好,没有依据
依《婚姻法》,领了结婚证并共同生活了的,彩金不退。女方返还“身名钱”是当地习俗吧,同理也不退。要不回來的,别费这劲吧。
你好,这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