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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请问, 我的婚前的个人房产为何要分割2/1 给我的配偶?

请问, 我的婚前的个人房产为何要分割2/1 给我的配偶? 我95年一次买下的房改房 , 我的名字我的工龄.2002年拆迁, 2003年11月我拿到了合同上相等的面积付清了全部的款项,我的立契日期是我拿到房交清前的日期.
2004年3 月我结婚,由于拆迁单位的原因我在2005 年我才拿到房产证. 现在我要卖房, 房地产局告诉我的婚前的个人房产要分割2/1 给我的配偶? 我想不通. 请好心人帮我解答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qwang……(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10-16 23: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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